扫一扫
随时掌控最新资讯
咨询热线
027-85784188
报考标准
1、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人员;
2、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等的高端专业人员;
3、各类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服务等机构的专业人员;
4、企业中从事经营、销售、财务、信用管理的相关人员;
5、信用管理、信用担保、信用评级、商账追收等信用服务行业机构的从业人员。
报名条件
高级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及相关工作1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及相关工作10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及相关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5、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培训师资
聘请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信用管理专家、信用管理资深培训专家组成的具有多年信用管理教学与实践经验的师资团队进行授课。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21号省发改委培训大厦一楼
联系方式:027-87312018 027-85784188
版权所有 © 2015-2017 湖北省信用管理培训中心
鄂ICP备17017897号-1